一、加严疫情防控要求,加严落实“四方”责任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接种,两手都要硬”——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学校校长作为校园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即日起不许离丹,保证手机畅通,靠前指挥,统一部署;全面推进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按照市教育局7月31日提出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确保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全面提升疫苗接种覆盖率。市教育局将定期根据各地各校开展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二)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所有教职员工(在职教师和食堂、保洁、保安、舍管等临时用工人员)要以身作则,高度自律,明确本校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学时间,务必做到开学前14天内不离丹,目前已在丹东域外的师生员工,务必在开学14天前返丹,返丹时提供抵丹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采样开始计算)。班主任要掌握班级学生暑期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要做好学生疫情防控防护知识及疫苗接种宣传和组织工作。学校聘用临时用工人员时要求务必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三)加严学生健康监测和出行管理。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严学生出行管理。一是针对居住地为丹东地区的学生开学前14天内不得离丹,对于目前离丹未归,且处于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务必不晚于开学前14天返丹,返丹时提供抵丹前48小时内(从采样开始计算,超期另做)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针对居住地不在丹东地区,且居住在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开学前14日内不离开居住地,返丹时提供抵丹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采样开始计算)。三是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严格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控政策,在当地未解除隔离管控政策前暂缓返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备。
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如须前往,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向班主任、学校或单位主要领导报备,并根据实时发布的重点地区管控政策严格配合隔离管控。开学前14天内,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必须在抵(返)丹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居、村委和学校、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坚决不得瞒报、谎报、不报、迟报,必须严格按属地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加强家校联防联动。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及共同居住人员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建立危机意识,为了孩子的健康和能如期开学,严格自律,减少外出,减少聚餐聚会,非必须不离市,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如自境外或重点地区返回,要做好个人防护,要主动配合属地隔离管控政策进行集中(居家)隔离,避免隔离期间与学生接触。
二、进一步加严校园疫情防控管理
加严校园管理,全面细致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控无关人员、无关车辆进校,严格落实进校审批、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留校师生员工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行程信息。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坚决杜绝留宿、借宿等情况。校园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暑期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
严格控制校园各类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行。外省市来丹(返)丹并参加校园聚集性活动的,须提供48小时内(从采样开始计算)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进一步落实师生员工个人防护要求
居家和外出活动期间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各地各校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在校学生家长,并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