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就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投递到

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就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约谈丹东骏捷速递有限公司

年06月28日,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就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服务站约谈了丹东骏捷速递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丹东骏捷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音玲

住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表厂路号

品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一个月以来,丹东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共接到12件关于丹东骏捷速递有限公司投递服务质量的投诉,其中单号为:YT1、YT8、YT3、YT2等12票快件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该公司快递员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定,要求该公司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三、约谈的主要内容

近一个月以来,丹东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共接到12件关于丹东骏捷速递有限公司投递服务质量的投诉,其中单号为:YT1、YT8、YT3、YT2等12票快件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该公司快递员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定,要求该公司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承办单位:丹东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年06月2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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