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一则关于济南、淄博、潍坊、滨州市燃煤机组关停的公示,将济南、淄博、潍坊、滨州市关停验收燃煤机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8月24日-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详情如下:关于济南、淄博、潍坊、滨州市燃煤机组关停的公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关停计划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号)、《关于做好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落后燃煤小热电厂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号)、《关于做好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号)及《关于持续做好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号)要求,现将济南、淄博、潍坊、滨州市关停验收燃煤机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公示不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年8月24日-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联系-/-(传真)电子信箱:snyjdlc@shandong.cn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