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多方联动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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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东港法院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以办实事的举措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惠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了解当事人在案件中的“痛点”,重点解决案件执行“难点”,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近日,东港市人民法院联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

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马传某系同村村民。年7月,两人各自驾驶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东港法院审理判决,判令被执行人马传某给付申请人李某赔偿款余元。年9月,申请人向东港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的首次执行中,经执行法官的协调,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年3月,东港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余元,支付给申请人。后续由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让案件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在此期间,被执行人马传某也向检察机关申请对本案判决实施检察监督。

年7月3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东港市长山镇金马村委会就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本案的执行法官参与听证。

在听证现场,法官张凯和法官助理郝建伟从事件起因入手,理清利害关系,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在法官、检察官、金马村委会干部以及现场听证员共同努力之下,双方达成了初步和解协议,申请人李某现场向执行法官提交了撤回执行的申请书。

虽然被执行人马传某已按和解协议履行了主动给付义务,但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费的交纳、银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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