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技师学院隶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丹东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培训考核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满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四)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所学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所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八)已落实工作单位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在校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考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