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理顺我市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合理安排就医患者有序就医,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切实做好我市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就医患者、管控区急危重症患者均由急救车辆负责转运。患者就医时应由所在社区出具表明来自封控区或隔离点及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其中封控区和集中隔离场所相医院(医院)就医,管控区相关患者转运到其他医疗机构。转运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二、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成立疫情应急就医转运车队,通过多种途径公布联系电话,承担管控区非急危重症就医转运工作。管控区内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各类留置管路护理(胃管、留置尿管、胸腹腔引流管、中心静脉置管等)患者,也可在每日8时—17时拨打联系志愿者转运车队。患者就医时应提前通知社区,由所在社区出具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衔接沟通工作。转运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三、不能自理等特殊就医患者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与就医患者执行相同的管控措施,所有就医患者和陪护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四、疫情期间,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压实疫情防控和救死扶伤的主体责任,坚决把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当前工作核心,落到实处、细处。
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应收尽收、应诊尽诊,严禁以疫情防控等其他理由拒诊拒收。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适时调整。
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8日
附件:
疫情期间,医院勇担社会责任,在承担大量社会防疫工作同时,全力做好全市各类患者的抢救和治疗工作,为广大市民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在继续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为更好的满足市民群众就医需求,医院将于年6月25日起,在原有门诊开诊科室基础上,全面恢复无假日门诊诊疗服务。
每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
心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血液风湿科、肿瘤内科、放疗科、骨外科、泌尿外科、介入科、神经外科、普外科、胸外科、妇产科、皮肤科。
1、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时自觉留出安全距离,正规佩戴口罩。2、我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就诊。3、进入院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患者本人及陪同家属均需填写《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风险排查表》。4、请自觉出示以下材料:①辽事通健康码
②所在社区(防范区或管控区)开具的当日就医证明
③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轻症患者原则上建议独自就诊,儿童、老年人、急重症及行动不便患者,建议只由一位家属陪同。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规定,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我院将根据全市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就诊要求,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