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徐某某等四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向元宝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今年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起不退不延、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月12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时正值全国疫情爆发期,辽宁省处于一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形势,看守所提升了防控等级。但打击黑恶犯罪停不得拖不得、更草率不得,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均是法律硬性要求和必经环节。案件承办人元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继红多次与看守所沟通,在“三八妇女节”前夕,张继红带领辅助人员身着全套防护服前往看守所,经过消毒、检测体温、换押等程序,顺利完成了提审工作和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确保了案件不退不延快诉审结。
该案成功高效起诉,依法精准打击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克服困难坚决打击黑恶犯罪的担当和决心。
来源: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丹东市委政法委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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