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通用14市异地就医手续咋办理在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刘云涛 http://hunan.ifeng.com/a/20170705/5797804_0.shtml

朝阳之窗   全省14个地级市全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了,也就是说,今后小医院看病医疗费用就能即时结算了,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了。

  可问题来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经办流程都有啥?咋办理?各地审批单位都在哪?你所关心的问题这条信息全包括,速来围观吧!

这两天,喜大普奔的事就是多

一件接一件

前天,小编向大家发布了一条消息

辽宁有5市居民省外看病能刷医保卡了

消息一发出

小编的后台就被各种咨询留言填满了

大家纷纷留言说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就要全省推广了

可咱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的事还没搞明白

流程是啥?去哪办理?

你所关心的问题

今天必须帮你搞明白

 

政策问答:

 

  问:异地居住人员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界定?

  答:我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的适应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申请异地居住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异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

  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是驻当地现役军人。

  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

  问:如何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结算?

  答:异地居住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并开通本地医疗保险服务。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在审批备案后一年内、在职职工异地工作人员在审批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就医。

  问:参保人在居住地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已经办理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住院治疗执行居住地的药品、诊疗以及医疗服务目录,执行居住地的住院门槛费、参保地的报销比例。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本地结算办法和标准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费用。

异地就医真的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省直及14市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办理地址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直医保)

     业务内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审批;

  受理部门:七楼房间(省直医保处)

  -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二楼73号窗口(结算处)

  -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居住

  受理部门:四楼25-28号窗口(医疗审核部)

  -(注:各区县相应业务窗口电话,由市中心窗口提供)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三楼大厅号窗口(医疗保险结算处)

  -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5楼室(医保结算中心综合科)

  —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四楼大厅医疗分局待遇审核科

  -

  丹东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四楼大厅7号窗口(职工登记管理科)

  -

  锦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二楼20号窗口(结算二科)

  -

  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审核科

  -

  阜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参保管理科室

  -

  辽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二楼窗口(审计稽核一科)

  -

  铁岭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②外市人员来铁居住

  受理部门:三楼6号窗口(待遇科)

  —(待遇科办公室)

  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劳动大厦五楼6号窗口(异地人员管理科)

  -

  盘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一楼3号窗口(医疗待遇管理科)

  —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内容:①本市人员异地居住审批;②外市人员到本市备案

  受理部门:二楼大厅异地科2号窗口

  -

  

来源:辽沈晚报客户端

▼阅读原文,找求职信息、发招聘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lvliangjk.com/afhhy/1720.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