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就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约谈

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就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约谈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年06月28日,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就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约谈了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住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解放后街2-10号

品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5月27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黄鹏、李占龙检查至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66-3号的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在实物测试检查中,该公司快递员未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身份证,违反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寄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了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的违规行为,要求该公司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三、约谈的主要内容

年5月27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黄鹏、李占龙检查至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66-3号的辽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在实物测试检查中,该公司快递员未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身份证,违反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寄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了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的违规行为,要求该公司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承办单位:丹东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年06月2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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